债务人凭外债、外债转贷款登记证及签约情况表,债权人的还本付息通知书、债务人所有外汇帐户的当期对帐单及该笔贷款的所有入帐凭证和支付凭证等经外汇局审核后,按照登记的还本付息方式优先使用自有外汇偿还债务,当自有外汇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方可购汇还款,除合同另有约定者不得购汇提前偿还债务。外汇局在审核材料齐全后,出具还本付息核准件,核准件内容填写规范、齐全、双人复核,大额购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债务人凭还本付息核准件到银行付汇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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