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业
1.第1题
( )不适用代位继承。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
D.捐赠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2.第2题
对家庭成员患病不予治疗的行为属于( )。
A.虐待
B.遗弃
C.家庭暴力
D.不违反法定义务,但属应受道义谴责的行为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3.第3题
在法定夫妻财产制度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婚后一方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C.婚后一方的劳动所得
D.婚后一方获得的的奥运金牌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4.第4题
下列( )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A.配偶
B.子女
C.姐妹
D.父母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5.第14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导致婚姻无效的条件是( )。
A.重婚的
B.再婚的
C.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6.第15题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因赡养老人、抚育子女所负的债务,在离婚时,其债务应( )。
A.由向他人借债的一方偿还
B.由个人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偿还
C.以个人财产偿还
D.以共同财产偿还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7.第16题
( )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A.社会属性
B.物质属性
C.自然属性
D.本能属性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8.第17题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 )。
A.调解
B.裁决
C.判决
D.宣判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9.第5题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不同点是( )。
A.两者的效力不同
B.继承的顺序不同
C.继承份额确定的方式不同
D.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您的答案:A,B,C,D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0.第6题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 )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A.虐待
B.欺诈
C.胁迫
D.家庭暴力
您的答案:B,C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1.第7题
婚姻家庭是( ) 的统一体。
A.自然属性
B.社会属性
C.群体属性
D.动物属性
您的答案:A,B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2.第8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原则是( )。
A.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
B.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C.平等自愿
D.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您的答案:A,B,C,D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3.第9题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 )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A.殴打
B.强行限制人身自由
C.谩骂
D.残害
您的答案:A,B,D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4.第18题
( )的遗嘱全部无效。
A.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B.伪造的遗嘱
C.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
D.被篡改的遗嘱
您的答案:A,B,C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5.第19题
按照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A.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
B.双方或一方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的财产
C.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D.未成年子女受赠所得的财产
您的答案:A,B,C,D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6.第20题
亲属是指因( )而产生的一种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A.地缘
B.婚姻
C.血缘
D.法律拟制
您的答案:B,C,D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7.第21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离婚时,下列( )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A.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B.个人专用的物品
C.复员军人的医药补助费
D.夫妻一方婚前继承的财产
您的答案:A,B,C,D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8.第22题
下列属于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要求的是( )。
A.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B.已婚者在其配偶死亡或离婚前不得再行结婚
C.未婚者不得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结婚
D.一切公开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都是非法的
您的答案:A,B,C,D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9.第10题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20.第11题
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21.第12题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子女可以被收养。( )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22.第13题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民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23.第23题
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对善意第三人有约束力。( )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24.第24题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25.第25题
夫妻离婚后,随父或随母生活的子女无权再继承母或父的遗产。( )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26.第26题
事实婚姻关系就是同居关系。( )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作业总得分:100.0
作业总批注:
作 业
1.第1题
家庭
您的答案: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2.第2题
别居
您的答案:别居制度源于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会法,是禁止离婚主义的产物。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停止共同生活,免除夫妻间的同居义务,但不解除婚姻关系。别居期间除同居义务外,其他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
3.第5题
婚姻的成立
您的答案: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因符合法定的成立要件而被法律认为婚姻关系产生或存在。婚姻的成立必须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否则,无婚。婚姻的一般成立要件为:存在双方当事人,而且双方当事人应为异性;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且须有身份行为的效力意思(婚意)。婚姻的特殊成立要件为:对于法律婚,须履行法定的结婚手续;对于事实婚,须存在身份生活的事实,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夫妻相待,群众亦认为其为夫妻。婚姻的成立是婚姻有效的前提,但成立的婚姻并不一定有效。婚姻一旦成立,即使其无效,仍具有法律意义,如重婚中的婚姻亦包括无效婚姻。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
4.第6题
婚约
您的答案: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事先约定。双发当事人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
5.第7题
直系血亲
您的答案: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直系血亲间具有直接的生育关系,如:自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均为直系血亲。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 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
6.第3题
什么是家庭暴力?你认为怎样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依法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您的答案:什么是家庭暴力?所谓家庭暴力,在法律上,是指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积极的身体打击和消极的精神虐待,如随意致伤受害人,使受害人挨冻受饿,有病不给治疗,不准受害人回家等等。司法实践中,关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存在着较大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结果论其认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应当以行为是否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为依据。没有伤害后果,或伤害结果没有达到认定暴力的程度,就不能认定有家庭暴力的存在。在此基础上,有人认为,只有夫妻一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才应当认定家庭暴力。否则只能称之为夫妻之,正常的推搡摩擦。第二种观点,行为论。其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发生故意殴打配偶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伤害后果,也应当认定为家庭暴力。在此基础上,有人认为,对于是否构成家庭暴力,不能简单地仅伤害后果为依据,也不能把夫妻之间日常的轻微摩擦认定为家庭暴力,所谓家庭暴力应以情节的恶劣程度及施暴者的主、客观因素综合予以考虑。上述关于家庭暴力认定上的分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审视家庭暴力问题的不同角度。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据此,上海离婚律师认为,婚姻上的家庭暴力应当符合以下构成要件:其一、夫妻一方具有实施家庭暴力的主观故意。其二、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的行为。其三、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其四、这种伤害后果和施暴者实施的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当然,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的争吵,偶而的身体轻微伤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与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区别开来,做到既要保护自己,也要维护好稳定的家庭关系。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依法可以采取下列救济措施。(一)完善立法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惩罚力度。在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了规定但在立法上还存在不足和不完善的问题。如《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的虐待和遗弃。”其条文规定似乎很明晰,但没有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构成等予以明确,在实践中弹性空间太大,不利于掌控和执行。以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家庭暴力大同小异,有的规定比较较条,可操作性差,不利于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因此,仅用属于民法范畴的《婚姻法》来规范家庭暴力是不够的,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是健全和完善国家立法的迫切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依法加大对家庭暴力实施者的打击力度,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预防暴力行为的发生。 (二)高度注重司法,加大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的力度。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对司法也必须给与高度的重视。在某种意义上,司法比立法更为重要。再完善的法律也需要通过司法来实施。可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执法机关不把伤亲案与其它刑事、民事案件同等看待,对于一般的家庭暴力仅因为是夫妻关系就将其淡化为“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走向了“不出人命执法机关不管”的真空地带。为了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公、检、法以及有关行政机关,要各司其职,对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应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再以“家务事”为由而互相推诿,不予及时处理。对家庭暴力,不仅要管,而且要加大治理力度。 (三)建立长效维权机制,构筑多层次的社会防治体系。防治、制止和惩治家庭暴力,并不只是某个人的事情,也不是某个机构的事情,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必需形成全社会重视、各机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1、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 2、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 3、设立妇女热线或类似于国外妇女庇护性质的社会求助机构,以帮助受害人及时摆脱家庭暴力。(四)加强教育工作,提高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教育妇女转变自身的屈从和依附观念,不要使自身的弱点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线。特别是在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切不可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要及时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要加强自身的修养,自立、自强、自尊、自爱,逐步提高夫妻双方解决冲突的能力和技巧。杜绝家庭暴力的发展和升级。 (五)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倡导和弘扬法治、民主、平等、文明,提高全民道德水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的二十字道德规范就教育人们要具有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途径展开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家庭成员间发生矛盾时,要善于克制自己,不要恶语相对,要做到互爱、互谅、互让,共同建立平等、文明、民主、和睦、稳定的良好家庭,为构建和谐社会清除一切隐患。
题目分数:25
此题得分:23
7.第4题
刘某自杀,留下遗书说欠下近150万元债务,留有遗产100万。刘妻将刘某遗产100万全部偿还刘某的债务,仍有50万无法偿还。刘妻拥有一套其本人所有的房子,价值200万。未得到偿还的债主将刘妻告上法庭,讨要50万元借款.经法院查明:刘某所欠债务均为其本人参加赌博输钱后向朋友所借或个人消费无法偿还的信用卡欠款。问:刘妻应否偿还上述50万欠款?为什么?
您的答案:答:刘妻不需偿还欠款。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下列债务应是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在外借赌债确实未经女方同意,并且这笔债也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如果妻子同意丈夫借债参赌,且这笔债及其盈利也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妻子就应当对这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刘某因赌博而向朋友借款,应属赌债。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刘某其本人参加赌博输钱后向朋友所借或个人消费无法偿还的信用卡欠款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偿还。
题目分数:25
此题得分:20.0
8.第8题
杨某2008年5月与陈女结婚,2009年2月,儿子足月出生,因为两人没有婚前性行为,杨先生怀疑儿子并非亲生,夫妻为此经常打骂。2010年5月他拿着证明儿子非亲生的亲子鉴定医学证明书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和房产,并要求索赔对非亲生儿子的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50万元。庭审中,其妻坚称孩子就是杨先生的,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并不同意离婚。法庭查明,目前他们居住的房屋是2007年11月陈女首付22万元按揭买下来的,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问:1、陈女不愿意做亲子鉴定,法院能否以杨某提供的证明儿子非亲生的亲子鉴定医学证明书做出认定孩子非杨某亲生的事实,为什么?2、如果法院认定杨某所诉的事实,判决离婚,是否支持其诉求对非亲生儿子的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要求,为什么?3、陈女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析产?---注意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
您的答案:答:1、法院可以依杨先生的证据认定孩子非杨某亲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一款: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这张成立。 2、可以支持杨某的诉求,但其要求的金额要依法确定。依据是《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一方有四种过错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这四种法定过错情形是:(1)构成刑法上的重婚行为的;(2)有配偶而与其他异姓同居但尚未构成重婚行为的;(3)实施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致一方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家庭暴力行为的;(4)采取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等手段虐待一方或者遗弃一方的。有以上四种法定过错情形之一,经无过错一方请求,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3、关于房产,在夫妻不能达成协议时,房产归女方,由女方对男方进行补偿。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题目分数:25
此题得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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