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黑龙江电大《公司法》综合习题及(3)

层次:本专通用所属学校:中央电大 科目:公司法 2015-03-23 11:27:01

一、判断题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 ( )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 )
3.如果债权人主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必须证明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并不独立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 ( )
4.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 )
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才可以举行,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6.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时,一经交付即发生转让效力。 ( )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 )
8.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 )
9.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
10.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
二、名词解释
1.资合公司
2.公司债券
3.董事会秘书
4.公司解散
三、简答题
1.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2.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4.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四、论述题
试述公司董事的义务与责任。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名词解释
1.资合公司:公司信用的基础在于公司资产数额的公司。
2.公司债券: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3.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设立的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的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解散:公司因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并经过清算,最后消灭其法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
三、简答题
1.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填补责任
(3)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5)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4.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四、论述题(本论述题仅提示答案要点,具体内容请自行展开论述)
试述公司董事的义务与责任。
(1)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董事不得有禁止行为。
(3)董事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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