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中央电大《法律文书》期末复习资料(2)

层次:本专通用所属学校:中央电大 科目:法律文书 2015-03-23 11:09:29

三、  写作主题( 5 0分)

(一)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 按照《 法律文书教程》 中的要求, 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吴XX, 汉族, 男, 1 9 7 2 年3 月5日出生, 系XX 省XX县人, 初中毕业后无业在家, 住XX省XX县XX村。据邻居反映, 吴XX平时自由散漫, 游手好闲, 且经常有小偷小摸行为。2 0 0 7 年, 吴XX曾因聚众闹事被给予劳动教养处分。

2 0 0 8 年8 月2 6日1 4 时 许, 吴XX 窜至XX 县, 见该县北极街一家网吧门前停放着一辆两轮豪鹰牌1 2 5 型男式摩托车, 趁人不备, 掏出随身携带的工具, 将其盗走。 次日 早晨7 时许,吴XX伙同另一名男子行至该县XX路, 见街口停着一辆新大洲牌两轮摩托车, 两人一起将摩托车盗走。

因涉嫌犯盗窃罪, 2 0 0 8 年9 月5日 昊XX被XX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9 月1 0日 被逮捕, 现关押于XX看守所。经调查, 两轮豪鹰牌 1 2 5 型男式摩托车( 发动机号: 0 2 0 6 7 5 9 2 6 1 1 , 车架号:L 8 D P C J L 0 3 3 F 0 1 9 9 1 4 5 7 0 , 未办理人户登记) 系失主田XX所有, 价值 1 5 7 5 元; 新大洲牌两轮摩托车( 发动机号: 5 1 1 4 2 8 2 6 7 7 6 , 车架号: L AL P C J 7 8 2 5 1 0 5 9 9 3 2 8 6 4 ) 系失主欧XX所有, 价值3 8 7 9 元。被盗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5 4 5 4 元。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 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 进行了物价鉴定, 调取了证人证言, 并收缴了作案工具。在审理中, 昊Xx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认罪态度较好。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评分要点:

( 一) 首部( 5 分)

1 . 标题。分两行书写, 上行写“ XX公安局” , 下行写“ 起诉意见书” 。< 1 分)

2 .编号。< 1 分)

3 .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3 分)

( 二) 正文( 4 0分)

1 .办案简况。( 6 分)

( 1 ) 案由和案件来源。  ( 2 ) 办案过程。

( 3 ) + 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案, 现已侦查终结。 ”

2 . 案件事实。( 1 0 分)

以“ 经依法侦查查明: ” 为开头语, 引出事实的叙述, 叙写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 包括犯罪时 间 、 地 点 、 经 过 、 手 段 、 目 瓦动 狐危 害 后 桌 一 等 与 定 罪 有 关 的 事 实 妻 豁衙 明 A T 地 加 以 叙 述 。

3 . 证据。( 1 0 分)

以“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引出证据的列举。不需要面面俱到, 而只要列举主要的证据, 能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即可。 证据列举完后, 另起一段写明“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 充分, 足以认定。 ”

4 . 有关量刑的犯罪情节。( 6 分)

5 . 犯罪性质的认定和移送审 查起诉的法律依据。( 8 分)

( 三) 尾部( 5 分)

1 . 致送检察院。( 1 分)   2 . 公安局长名章, 并在年月日 上加盖公安局章.  ( 2 分)

3 . 附项。( 2 分) –

(二)10.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 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审民事判决书。

2009 年10 月10 日 , X X市X X 区人民法院由 审判员王胜利 、 人民陪审员 吴静、 人民陪审员李易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李针诉王勇相邻权纠纷一案。由李晓兵担任书记员。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李针(男, 40岁,汉族, X X市X X百货公司售货员)和王勇(男, 4 5岁,汉族, X X市 X X机关干部)是邻居。李针原先住在 X X市X X区 X X路×号,由于上班路远,李针想在单位附近购买房屋,不久,经朋友宁林介绍,李针认识了任小鹏,任小鹏在 X X市 X X区 X X路×号有座北朝南私房一间(平房) ,离李针单位不远。李针与任小鹏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李针以两万元人民币的价款购买任小鹏的私房。 2 0 0 6年 9月,李针与任小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李针付给任小鹏买房款两万元人民币。付款后,双方一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到公证处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之后,李针花了八千元人民币聘请本市东华装修公司装修了房屋。 20 0 7年 5月,李针搬进了新购买的房屋。李针购买的房屋,西山墙与王勇家居住的房屋(平房)的东山墙之间相距大约 3 . 3 米。 李针购买的房屋西山墙偏南的地往来,关系很融洽,生活中遇到困难也能互相帮忙。

2009 年2 月 , 李针为了改善其房屋内 的通风和采光条件,向有关部门 提出申请,想在其居住的房屋西山墙中间新开一个 O . 9 米 X O. 6 米的 窗户 。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 ,2009 年5 月11日,李针请单位的同事李建和张同利帮忙,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王勇找到李针,认为李针家新开的窗户影响了自己的家庭生活,要求李针马上停止施工。李针不同意王勇的意见,双方之间产生纠纷。李针家房子的窗户开好后,王勇带人强行将李针家新开的窗户和原有的窗户都用砖头培塞。李针认为,在自家住房西山墙上新开一窜户,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王勇强行带人把新开的窗户和原有的窗户用砖头堵塞,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2 0 0 9 年 6月 5日,李针向 X X市 X 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王勇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X X区人民法院收到李针的民事起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案件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于 2 0 09 年 6月 8日受理了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王勇。王勇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了答辩状。王勇辩称,李针开窗虽然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但事先未与自己协商。因李针开窗影响了自己的家庭生活,自己才将李针家的窗口堵塞,所以不同意恢复原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X X区人民法院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并制作了笔录。李针向人民法院递交了有关部门同意开窗的批件。 200 9 年 1 0月 1 0日, X X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案件,李针和王勇都到庭参加了诉讼。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公开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X 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针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自家房屋墙上增开窗户,改善通风和采光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王勇堵塞李针家的窗户,侵犯了李针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当恢复原状。于是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王勇在判决生效之日起 3日内,将堵塞在李针家房屋西山墙两个窗户中的砖头拆除。诉讼费用 X X元由王勇负担。

判决书下发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 中华人民共和 国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 :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川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评分要点 :

(一)首部(共7分)

(1)标题(1分)。应当分两行居中书写:第一行写 " X X市X X区人民法院",第二行写"民

事判决书"。 (2) 案号。 分) 。 应当写为 : (2009)X 民初字第XX号。

(3)诉讼双方的基本情况(2 分) 。 应当分段写为 :原告李针,男,4 0岁,汉族,X X市X X百货公司售货员,住X X市X X 区 X X路×号。被告王勇,男,4 5岁,汉族,X X市X X机关干部.住X X市X X 区 X X路X号。(4) 案件由 来和审理经过(3 分) 。 应 当写为 : 原告李针诉被告王勇 相邻权纠 纷一案 , 本院于 200 9 年6 月8 日受理后 ,依法组成合议庭 , 公开开庭进行了 审理。 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巳审理终结。

(二)正文(共3 8 分)

(1)事实( 2 0分)。应当从以下四方面写明案件事实及证据:

①以"原告诉称"为开头语,写明原告通过诉讼具体要求解决的争议问题、解决的意见和理

由。 ( 5 分)②以"被告辩称"为开头语,写明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是如何答辩的。 ( 5分)@以"经审理查明"为开头语,写明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 ( 5分)④写明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证据。( 5分)(与案件元关的人和事不应当写到案件事实中,否则酌情扣 3 -6分。例如,买房的原因和过程,以及除李针和王勇以外的人的姓名。)

(2) 理由 (16 分) 。 应以" 本院认为" 引 出理由 (l 分) :

①判决的理由(13分)。应当根据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针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和

理由,依照法律规定,阐明法院对纠纷的性质、当事人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o对原告的诉讼意见予以肯定,对被告的答辩意见不予支持。

②判决适用的法律( 2分)。应当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

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作为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 ( 2分)。应当写为:被告王勇应当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日内,将堵塞在原

告李针家房屋西山墙上两个窗户中的砖头拆除。

(三)尾部(共 5分〉

(1)诉讼费用的负担(1分)。应当写明:诉讼费用 X X元,由被告王勇负担。自本判决生效后 X日内交纳。(2) 交代上诉权(1 分) 。 应 当写明 t 如不服本判决 , 可在收到判决书之 日 起十五 日 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 x市中级人民法院。(3) 合议庭组成人员 署名 ,注明年月 日 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书记员署名 。(2 分〉

(4) 加盖"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印戳。 (1 分〉

(三)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 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 ,拟写一份提请减刑建议书 。

2009 年10 月21 日 , X X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 X X监狱于10 月20 日 制作 的建议对罪犯孙X X予以减刑的( 2 0 0 9 ) X监减字第 5 6 号提请减刑建议书 。 连同 提请减刑建议书移送的还有罪犯孙X X的卷宗材料,共一卷 3 2页。 X X监狱建议对罪犯孙x x予以减刑,提请减刑的根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XX监狱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是以 以下具体事实为依据 :

孙X X服从管教,能够认真学习《罪犯改造行为规范»,近期没有违反监规纪律的行为,并

能够同其他罪犯违反监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o如在 2 0 0 8年 7月期间,在押犯吕 X X 与许x x打架,孙X X主动上前制止,并及时向管教人员汇报。孙X X能够按照监狱的要求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认真听课并作笔记,按时完成各项作业。在今年组织的政治、文化和技术课的考试中,孙X X取得了平均 8 6分的较好成绩。

孙X X在劳动中积极肯干,而且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承担劳动任务,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在担任施工员期间,能够积极协助管理人员组织生产事宜。孙X X先后向本监区新入监的罪犯李X X、张 X X和赵X X三人传授生产操作技能,起到了带头改造的作用o孙X X 还利用工余时间,修旧利废,为监狱节约资金 1 0 00余元。罪犯孙X X,汉族, 1 9 7 5年 2月 1 3日出生,男,原户籍所在地为X X省 X X 县X X乡。孙XX 自 幼不爱学习 , 勉强上到初 中 未毕业便辍学在家 , 游手好闲一年半后外 出 打工 , 在外打工又不想吃苦,于是又回到村里,整天无所事事。后来在一次闲玩时,与人发生口角大动干戈,最终因犯故意杀人罪经X 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 9 X X年×月×日以 ( 1 9 X X ) X刑初字第 6 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孙X X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 9 X X年×月×日,孙X X被送至X X监狱服刑改造o 2002 年×月 × 日 , 经XX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 孙XX刑期被减为18 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 0年。有期徒刑的刑期自 2 0 0 2年×月×日起至 2 0 2 0年×月×日止。

孙X X入狱初期对所犯罪行认识不足,反而认为是自己的命不好,坏事都让自己赶上了 o

所以刚开始入监时认为法院对其量刑过重,思想压力比较大,经常闷闷不乐,不言不语,与同监犯人也不交流,对监狱干警的教育不理不睬,表现沉闷。经监狱干警多次个别教育后,孙X X转变了认罪态度,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的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危害,自己罪孽深重,只有通过积极改造,才能洗刷自己的罪恶,报答监狱干警对自己的挽救之恩(摘自孙X X的思想汇报)"。自己走上犯罪道路对不起党,对不起社会,对不起生养自己的父母,只有积极改造,今后才会有出路,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从此以后,孙X X不再想以前不愉快的事,真正放下了思想包袱,对监狱干警的教育也能认真接受,改造表现比较积极稳定。

附:

(1)«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监狱法》第三十条规定 : 减刑建议 由 监狱 向 人民法院提出 , 人 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元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囚)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

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提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10. 评分要点 :

(一)首部(共 1 0 分)

(1) 标题(2 分 ) 。 应分两行居 中 书 写两项 内 容 : 第 一行写制 作 文 书 的 机关名 称" X X 监狱";第二行写"提请减刑建议书"。

(2) 编号(2 分) 。 应写为"(2009) X 监减字第 5 6 号" 。 编号中 写出 年度 、 × 监 、 5 6 号的 即 可得满分。

(3) 罪犯 的 基本情况(6 分 ) 。 应依顺序写 明 : 罪犯孙 X X , 男 , 1975 年 2 月 1 3 日 出 生 , 汉族。原户籍所在地为X X省X X 县 X X乡。因犯故意杀人罪经X 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 9 X X年×月×日以( 1 9 X X ) X刑初字第 6 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孙 X X元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o 19XX 年× 月 × 日 孙XX 被送我监服刑 改造 o 2002 年 × 月 × 日 , 经XX省 高级人 民法 院裁定减刑为 1 8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 0年。刑期自 2 0 0 2年×月×日起至 2 0 2 0年×月×日止。

(二〉正文(共 3 5分)

(1) 事实依据(20 分) 。 应当依次写明 以下几项内 容 :

①应以"该犯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作为开头语引起下文( 2分)。

②具体事实( 1 8分)。依次写明罪犯人监初、入监后及近期表现的具体事实,特别是其认

罪、悔过、积极改造并立功的各种表现。

(2) 减刑理由 ( 1 5 分) 。 依次写明 以 下内 容 :

①依事论理和依法论理( 1 2分)。要根据所述事实进行分析评论,即对罪犯确有悔改的事

实进行综合评论,依据法律进行分析说理。

②法律依据( 2分)。根据文书统一格式规定书写,即写明"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狱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③建议事项( 1分〉。在法律依据后,紧接着写明建议事项,即"建议对罪犯孙 x x予以减

刑,特提请裁定"。

(三)尾部〈共 5分)

(1) 致送用语。 应分两行写明" 此致" " X X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名称顶格书写。( 2 分)

(2) 注明 年月 日 并加盖x x 监狱公章 。(2 分)

(3) 附项 o 写明 " 附 : 罪犯孙x x 卷宗材料 , 共一卷32 页 。 " 。 分)

(四)10.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 按照《 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 ,拟写→份民事起诉状。

2005 年 11 月16 日 , 杜 X X 与张 X X(西安市XX公司经理) 、 王X X( 张XX 之妻, 西安市 X X区 X X街道办事处干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o约定 z甲方(张 X X、王 X X) 将其位于西安市 X X 南路 3 8号砖涯结构三层约 2 00平方米的楼房及其附属配电、上下水设施租赁给乙方(杜 X X) 作餐饮、 娱乐营业之用 , 年租金 7. 5 万元, 租期 自 2 00 5 年 11 月 2 0 日 至 200 9 年 11 月19 日 ; 乙方必须于每年 11 月30 日 前一次交清全年房租, 如推迟30 天 , 甲 方有权收回房屋 ; 乙方在租期禾满之前,有权将自己经营的酒楼转让他人,但在转让前应告知甲方,并在租金不变的情况下,由甲方与受让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在租期未满前,甲方不得终止协议,不得提高房租才日甲方终止协议,赔偿乙方 4年的房租;如乙方终止协议,乙方所交房租不退,房屋装修部分归甲方。协议签订后,双方未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未领取《房屋租赁证机杜××对所租之房进行装修,开办了酒楼。 2 00 6年 1 2月 1 9日,杜 X X在《西安晚报》上刊登转让该酒楼的广告。 2 00 7年元月初,杜 X X将酒楼转让给李 X X,并将此事通知了张 X X夫妇,李XX 向 杜XX支付转让费 1 0 万元 , 但张XX 夫妇拒不按协议约定与李XX 另 行签订租赁协

议,并阻挠其经营,致李 X X无法经营,于同年 11月底退出酒楼。杜 X X将租金交至 20 0 7年11 月 o 同年 1 2 月5 日 , 杜XX 以张XX 、 王XX 违约 , 给其造成损失为 由 , 委托西安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梁 X X向西安市 X X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 X X、王 X X赔偿损失 1 2 . 5万元〈租金损失 7 . 5万元,营业损失 5万元) ,支付违约金1 0万元。

附: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

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E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0. (一)首部 ( 5 分)

(1)标题。应当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 0 (1 分)

(2) 当事人基本情况。 依次写明姓名 、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工作单位和住址。(4 分〉

(二〉正文 ( 4 0分〉

(1)诉讼请求(10分)

①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x x、王 x x支付违约金 1 0 万元 ; ( 4分)

②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1 2 . 5 万元;(4 分)

@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 2分) (2) 事实与理由 。(20 分)

(3) 证据。 (10 分)

(三〉尾部 ( 5分)

包括致送受诉人民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四、 写作辅题( 2 0 分)

(一)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 按照《 法律文书教程》 中的要求, 拟写一份民事调解书。

原告XX 商行诉被告XX 有限公司一案, 案件事实为: 2 0 0 1 年4 月被告XX 有限公司从原告XX商行处购买金额为1 4 6 , 3 2 0 . 7 0 元的厨房用具后, 给付了一部分货款, 尚欠原告货款5 5 , 0 0 0 元未结清。原告多次催还讨要, 被告的采购部经理张XX给原告出具了欠条, 欠条上载明尚余5 5 , 0 0 0 元未结清, 该欠款由被告抓紧时间还清。在此之后, 被告只履行部分还款义务, 尚欠原告5 1 , 4 0 0 元未归还, 故原告诉至法院, 要求被告归还货款5 1 , 4 0 0 元。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 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一、 被告的工作人员潘XX和刘XX签字认可的送货回单 1 1 张及销货日报表 9 张, 证明原告向被告提供货物的情况;

二、 被 告分 管采 购的 经 理张X  ` X 于2 0 0 3 年1 月2 0 日 出 具的 证明, 以 及2 0 0 2 年8 月5日出具的欠条, 证明被告的欠款情况;

三、 总金额为8 7 , 0 0 0 元的收据 8 张, 证明被告的部分还款情况。另外被告又多次归还过部分现金,    

四、 发 票 存根 联9 张. 证明 原 告向 被 告 提供总 金 额为1 4 今3 2 0 . 7 0 元的 厨房 用 具。

被告辩称: 被告的证明及欠条上只有张XX的签字, 未经被告盖章认可。现被告的财务人员杨XX确认存在原告所述债务, 故被告认可原告的供货事实, 愿意调解解决本案纠纷。 ,案件由审判员功XX 进行调解, 李XX 担任书记员。 经过法院调解, 双方当事人自 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被告XX有限公司给付原告XX商行货款4 5 , 0 0 0 元, 此款被告于2 0 0 3 年 4 月2 7日履行;

二、 本案受理费 2 , 0 5 2元, 由被告负担。

1 . 标题。( 1 分) 2 .编号。( 1 分) 3 . 诉讼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2 分)   4 . 案由。( 1 分)

( 二) 正文( 1 2分)

1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 5 分)  2 .协议内容。( 5分)   3 .协议确认。( 2分)

( 三) 尾部( 3分)

1 .写明经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分)    2 .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和日期。( 2分)

(二).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 按照《 法律文书教程》 中 的要求 ,拟写一份辩护词 中关于辩护理由及主张的提纲。

张红利,男 . 1 7岁 . X X市x x中学高中二年级学生,平时好逸恶劳,不好好学习,经常有学不上。 200 9年 1月,张红利结识社会青年王为民(男 . 2 5岁,初中文化,无业) 0 2009 年7 月20 日 下午 1 时许, 王为 民到张红利家找张红利去郊区玩。 二人乘车到郊区玩了 3 个多小时后回家。在回家路上,当走到一僻静马路时,发现前面有一位好像是刚下火车的中年男子,背着一个大旅行包吃力地行走。王为民前后看看,发现周围没有其他人,就对张红利说:"我们把他的东西搞来。"张红利问:"怎么干?"王为民说:"你跟我来。"二人从后面赶上中年男子,王为民就地拣起一块砖头,趁中年男子不备,用力猛击其头部,将中年男子打昏,王为民让张红利背起东西逃离现场。张红利离开现场后,王为民发现中年男子苏醒过来,睁开了眼睛。为了不使自己暴露,王为民又拣起砖头猛击中年男子的头部,将其打砸致死。之后,王为民赶上张红利,二人将东西藏好,约定第二天分赃。张红利回家后,神色慌张,其父张洋见后追问原因,张红利向其父叙述了事情的全部过程。第二天,张洋带领张红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张红利在公安机关交代了抢劫的犯罪事实,说出了赃物藏匿地点,并揭发检举了 2 00 9年"五一"节期间,张红利与王为民同游五台山时,王为民偷窃了一位游客的背包(里面有人民币 2 0 00元和一台照像机〉的犯罪事实。

公安机关根据张红利的交代,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为民,并起获了赃物。 x x市人民检察

院以王为民、张红利共同犯有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向 x 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张红利聘请常x x律师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常x x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后决定从罪数和处罚情节两方面为张红利进行辩护。

评分要点 :

辩护理由和主张:

(1)张红利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 4分)

(2) 张红利的行为 只构成抢劫罪(4 分) ,且具有如下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

①张红利实施犯罪时未满 1 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3分)

②张红利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 ; ( 3分)

③张红利有自首情节;<3分)

④张红利揭发检举王为民的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 ( 3分〉

11.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 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 ,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

2009 年10 月7 日 上午9 时30 分左右 , 犯罪嫌疑人赵× 河尾随在小 区菜市场买菜的李 ×珍(女,6 8岁,离休干部)至x x市白云居民小区5号楼 3单元 7号室,紧随李×珍入室后即行抢劫,被害人李×珍便大声叫喊"有人抢劫! "犯罪嫌疑人赵×河听到被害人叫喊,立即用弹簧刀猛刺被害人李×珍腹部三刀,李×珍当即昏到在地,犯罪嫌疑人赵×河立即上前抢走被害人所戴 2 4 K金戒指 1枚、金项链 1条、上海牌子表1块,然后逃离现场o被害人李×珍被闻声赶来的群众送往医院,但因流血过多,于当日中午 1 2时 5分死亡。案件发生后,X X市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侦破,于 2 00 9 年 1 0 月 1 0日凌晨在X X市火车站将赵×河抓获押回x x市公安局审讯,并从其身上搜出2 4 K金戒指 1枚、金项链 1条、上海牌手表 1块等赃物。赵×河供述了抢劫犯罪事实 o当日,X X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赵×河涉嫌抢劫罪将其刑事拘留oxx市公安局认为 , 犯罪. 嫌疑人赵× 河的行为触犯 了《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I句 × × × 人 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 河。犯罪嫌疑人赵×河,男,1 9 7 2年 1 2 月 2 0日生~ X X省 x x县人,现住在X X市X X路××号。系 x x省 x x市建筑工人。汉族o 1979 年 至1985 年 在 x x 小学上 学 。1985 年 至1988 年在x x 中 学上初 中 。1988 年至1993 年在家待业 c 1993 年至2009 年在 × × 市 建筑公司当工人。此前并无违法犯罪记录。

附:

(1)« 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 以 暴力 、 肋、 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条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室抢劫的; (二)……

(2)« 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 对有证据证明 有犯罪事 实 宇 可 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法,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11. 评分要点 :

(一〉首部(共 5分)

(1) 标题(1 分) 。 应分两行居 中 书写'~XXX 公安局" "提请批准逮捕书"。

(2) 编号(1 分) 。 应当 写为:"X 公刑提捕字[2009]X X 号" 。

(3)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违法犯罪经历及 因本案被采取措施情况(3 分) 。应写为 " 犯

罪嫌疑人赵×河,男, 1 9 7 2年 1 2月 2 0日生, X X 省 X X县人,汉族,初中文化, X X市建筑公司工人,现住在x x市 x x路x x号o无违法犯罪记录o 2009 年10 月10 日 , 因 涉嫌抢劫罪被x 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二〉正文(共 1 1分)

(1) 案 由 和案件来源、 ( 3 分) 。

(2) 犯罪事实(5 分〉应以 " 经依法侦查查明 " 为开头,接着叙述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 。

(3) 证据(1 分〉。应当 写明"24K 金戒指l 枚、金项链1 条 、上海牌子表 l 块等赃物" 。

(4) 法律依据(2 分〉。应当写" 综上所述 , 犯罪嫌疑人赵× 河入室实施暴力抢劫 ,其行为 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有逮捕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三〉尾部(共 4分〉

(1) 致送用语 。 应当写为" 此致" U X XX 人 民检察院" 0 (1 分〉

(2) 加盖公安局长印 和公安局印 , 注明 年月 日 。(2 分)

(3) 附项。(1 分〉

1 1.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 按照《 法律文书教程》 中 的要求, 拟写一份辩护词提纲 。

被告人王 X X,男, 1 9 6 2年 3月 2日出生,大专文化,原任 X X市公安 X X派出所民警。因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于 2 0 0 9年 7月 3 1日被逮捕。

江苏省 X 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 200 8年 5月至 2 00 9年 4月间,被告人王 X X、瞿×在××市 A、 B等地,以摆放"东方明珠"等各种品牌赌博机供人赌博的方式,开设赌场,从中非法牟利合计人民币 3 0000余元。

2009 年4 月 , 被告人王XX在担任XX 市公安局XX 派 出 所民警期 间 , 把在工作 中 获得的江苏省公安厅专项整治赌博机、打击赌博犯罪活动的信息告诉与其共同开设赌场的被告人瞿 X,要瞿×把赌博机收起来暂不经营。瞿×接到通知后,把原放在 X X市 A地经营的四台赌博机藏匿于家中一小屋内,并关闭原经营赌博机的门面房外出做工,导致公安机关在 2 00 9年 4月中旬至 5月底的全省集中整治赌博机专项工作中,未能查获被告人瞿×与王 X X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

根据以上事实, X X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 X X犯开设赌场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罪向 X 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XX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XX 开设赌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两罪不能同时处罚,只能以开设赌场罪一罪处罚。并据此判决被告人王 X 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z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所谓"通风报

信"行为主要是指: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行为。

11. (一〉首部( 7分〉

(1)标题。 ( 2分)

应当写为 z王 x x开设赌场、帮助犯罪分子逃逸一案辩护词

(2) 前言。(5 分〉

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受被告人王 x x的委托,担

任他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为他辩护"为开头语,简要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

(二)正文(10分〉

应当写明辩护意见纲要。

(三)尾部(3分〉

应当写明结束语,即对前述辩护意见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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