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业知识试题:如何执行传唤、拘传

层次:所属学校: 科目:公安专业知识 2021-11-03 21:47:41

3.如何执行传唤、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 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 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 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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