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资产农产品)等

题目: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资产农产品)等。


题目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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