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答案】【习题】对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对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不得安排

题目:【习题】对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对怀孕三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
标准答案:
怀孕请假超过三个月可以开除吗
1、法律分析:国家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孕妇请病假超过三个月,如果其请假理由合理且程序符合规定的,单位不能因此而辞退该职工,否则属于违法辞退。但孕妇具有重大的过错的,单位可以依法单方面与其解约。
3、法律分析:原则上公司不得随意辞退孕期女员工,除非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如果孕妇存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孕妇的劳动法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主观:关于孕妇,劳动法的规定有:首先我们国家对孕妇实施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孕妇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3、法律分析: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6、法律分析:在劳动法中孕妇的权利有如下几点: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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