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答案】【习题】巡视组开展工作不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巡视组不能采取

题目:【习题】巡视组开展工作不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巡视组不能采取
标准答案:
不配合巡察工作的6种表现
1、整改措施不具体或不有效:整改措施制定不具体、不明确,或者制定的措施无法解决问题根源,导致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责任没有明确划分给具体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导致责任推诿或整改工作无人负责。
2、首先,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其次,纪律意识淡薄,拒不配合。最后,不配合巡察工作即可。
3、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4、对干扰、阻挠巡视巡察工作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5、一时间各方压力接踵而至。对此,巡视组不仅不为所动,全组人员全面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真相很快水落石出,上饶市纪委对何金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其“双开”处分。第二种干扰巡视情形是拒绝。
6、业务能力短板、缺乏综合素质。巡察干部要具备一定的业务素养和能力,包括了解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掌握巡察工作的方法和技巧等。巡察干部在业务能力方面存在短板,无法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就表现出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巡视的工作方式有哪些?
1、巡视组的工作方式听取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列席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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