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其办事机构的房屋设定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要一并设定抵押?为什么?
正确答案:一并设定抵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该法第48条也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没定抵押权。以上两个条文表明我国立法上采“房地一体主义”,即以房地产转让、抵押的,其效力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物权法》第182条再次确认了这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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