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央司法机关的职权设置与唐代相比有何不同?
正确答案:明代中央司法机关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组成,合称为三法司。其中刑部为中央审判机关,有权判决流刑以下案件,定罪后,送大理寺复核,再由刑部具奏行刑,死刑案件必须经刑部审理,大理寺复核后,奏请皇帝批准。大理寺为中央复核机关,凡刑部、都察院审判的案件,都移交大理寺复核。都察院为原来的御史台,是中央监察机关,有权监督刑部的审判和大理寺的复核、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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