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底,某市旅游局质监所收到旅游者张某等l1人的投诉,称经导游王某的介绍于本月初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环岛观光5日游,每人缴纳旅游费2100元,由王某担任该团导游员;但在海南住地安排的宾馆
2006年1月底,某市旅游局质监所收到旅游者张某等l1人的投诉,称经导游王某的介绍于本月初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环岛观光5日游,每人缴纳旅游费2100元,由王某担任该团导游员;但在海南住地安排的宾馆及餐饮标准与原协议约定的不相符合。原定的三星级宾馆实为一星级宾馆,且地理位置偏僻,餐饮标准也低于原定标准。经市旅游局质监所核查,该“旅行社”是由某旅行社两名工作人员与某公司业务员拼凑的,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和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无证旅行社。王某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因担任该团全陪而获得导游费1000元。 请根据有关的旅游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旅行社”责任人应该怎样处罚? (2)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员王某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案】(1)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游业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3分 (2)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4分) 根据这一规定,导游员王某虽为另一旅行社的合法导游员,但未经合法旅行社委派,属于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行为,应责令王某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没收其1000元的非法所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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