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小峰,因父亲开了火锅店需要人手帮忙,就主动放弃学业来店里帮父亲。( )
【答案】错误
小峰的行为是不珍惜受教育权利的表现,受教育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我们应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解析】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作为初中生的小峰,应该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因为父亲的火锅店需要人手,就辍学去帮忙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是违反我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的。,是不珍惜受教育的权利、不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的表现。
版权声明
声明:有的资源均来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
请联系本站我们将配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