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含义表明( )

所属学校: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注册税务师考试 2024-09-27 12:25:02 注册税务师考试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含义表明( )

A、该规定针对的是双务合同

B、该规定内容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方的行为属于履行迟延

E、后履行方的行为属于不能履行

【答案】

AC

版权声明

声明:有的资源均来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 请联系本站我们将配合处理!

下一篇 :返回列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