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2008年打算将购进的100万元的化妆品原材料加工成化妆品销售。据测算若自行生产需花费的人工费及分摊费用为50万元,而如果委托另一长期合作的企业加工生产,对方收取的加工费用也为50万元

所属学校: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注册税务师考试 2024-11-09 09:40:16 注册税务师考试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2008年打算将购进的100万元的化妆品原材料加工成化妆品销售。据测算若自行生产需花费的人工费及分摊费用为50万元,而如果委托另一长期合作的企业加工生产,对方收取的加工费用也为50万元,此两种生产方式生产出的产品对外销售价均为260万元。 问题: 假定成本、费用、产品品质等要件都相同,且不考虑生产和委托加工期间费用,分别计算两种生产方式下应缴纳的消费税、企业利润,并指出两种生产方式的优劣。(提示:消费税税率为30%)

【答案】

1.委托情况下: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0+500)/(1-30%)=214.28(万元) 应缴消费税=214.28×30%=64.28(万元) 在不考虑其他期间费用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利润为 260-100-50-64.28=45.72(万元) 在自行生产的情况下: 应缴消费税为 260×30%=78 (万元) 在不考虑其他期间费用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利润为 260-100-50-78=32 (万元) 委托加工方式优于自行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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