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企业,2010年6月,该公司会计科长江某将其侄女小江调到公司担任出纳工作,小江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7月,小江调到一家外贸公司财务部工作,调离前与接任的小张自行办理了会计工作
龙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企业,2010年6月,该公司会计科长江某将其侄女小江调到公司担任出纳工作,小江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7月,小江调到一家外贸公司财务部工作,调离前与接任的小张自行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小张接替出纳工作后,另设置了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9月,A公司向龙腾公司购买了一批总价款为30万元人民币的货物,龙腾公司收到货款后,小张为A公司开具了收款发票,在填写发票时将30万元误填为3万元,A公司发现后,交给小张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单位印章。 已知上述资料,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小江担任龙腾公司出纳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小江自行与小张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小张上述哪些行为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1)小江担任龙腾公司出纳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计基础规范》对会计人员回避问题作出规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小江与小张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3)小张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①在接替工作后不能另设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规定: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②更改发票不正确,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版权声明
声明:有的资源均来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
请联系本站我们将配合处理!
上一篇 : 简述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下一篇 :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