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温泉度假酒店是一家集餐饮、住宿和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餐饮企业,酒店设有餐饮部、客房部、娱乐部等经营部门,各经营部门业务实行独立核算。 2008年6月酒店取得以下收入: (1)餐饮收入150万元。
某温泉度假酒店是一家集餐饮、住宿和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餐饮企业,酒店设有餐饮部、客房部、娱乐部等经营部门,各经营部门业务实行独立核算。 2008年6月酒店取得以下收入: (1)餐饮收入150万元。 (2)住宿收入86万元。 (3)出租商业用房租金收入9万元。 (4)卡拉OK门票收入17万元、点歌费收入6万元、台位费收入23万元、烟酒和饮料费收入71万元。 已知: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20%. 要求: (1)计算该酒店当月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2)计算该酒店当月住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3)计算该酒店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4)计算该酒店当月娱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案】(1)当月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50×5%=7.5(万元) (2)当月住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86×5%=4.3(万元) (3)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9×5%=0.45(万元) (4)当月娱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7+6+23+71)×20%=117×20%=2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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