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商业银行2012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595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13万元。 (2)4月10日购进有价证券800万元(其中税费20万元),6月25日以86
某县商业银行2012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595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13万元。 (2)4月10日购进有价证券800万元(其中税费20万元),6月25日以860万元价格卖出,另支付税费25万元。 (3)4月1日受中国人民银行委托发放贷款给国内某房地产企业,金额5000万元,贷款期限3个月,年利息率6.8%,银行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并于季度末收到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 (4)对外提供理财服务,取得收入200万元。 (5)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300万元。 (6)4月末盘点库存现金,发现出纳长款6.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阐述各项业务的相关营业税税收政策,并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1)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向生产企业贷款应缴纳营业税=(595+13)×5%=30.4(万元). 2)金融企业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有价证券买卖应缴纳营业税=[860-(800-20)]×5%=4(万元) 3)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 委托发放贷款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5000×6.8%÷l2×3×10%×5%=0.43(万元) 4)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 理财服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200×5%=10(万元) 5)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6)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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