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南方公司相关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等于计税基础,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预计未来有足够的
南方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南方公司相关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等于计税基础,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定南方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南方公司201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3年4月1日完成,201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13年4月30日对外报出。2013年1月1日至4月1日发生下列业务(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南方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向A公司赊销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价款为500万元,成本为380万元,至年末货款未收到,由于A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年末按照5%计提坏账准备。 因产品质量问题,A公司于2013年1月20日将上述商品退回。按照税法规定,南方公司已经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2)南方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价款为1200万元,成本为1080万元,增值税率17%,货款尚未收到,未计提坏账准备。 由于产品规格存在微小的差异但不影响正常的使用,2013年3月5日B公司要求在价格上给予3%的折让,否则将退货,南方公司经过检验同意B公司的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南方公司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折让款项已支付。 (3)2013年2月11日收到C公司通知,C公司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南方公司的应收账款全部无法收回。 该业务系南方公司2012年5月销售给C公司一批产品,价款为2000万元,成本为1600万元,开出增值税发票。C公司于5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合同规定C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C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至2012年末仍未付款。南方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按照5%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 (4)南方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向D公司赊销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价款为1000万元,成本为850万元,增值税率17%,至年末货款未收到,未计提坏账准备。 因产品质量原因,D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将上述商品退回。按照税法规定,南方公司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1>、分别判断上述事项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对于调整事项,编制相关调整分录。
【答案】<1>、(1)属于调整事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收入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贷:应收账款585 借:库存商品3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成本380 借:坏账准备(585×5%)29.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29.2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0-380)×25%]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3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7.31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585×5%×25%)7.31 (2)属于调整事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收入3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12 贷:应收账款42.12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6×25%)9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9 (3)属于调整事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2223 贷:坏账准备[2340×(100%-5%)]2223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223×25%)555.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555.75 (4)属于调整事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收入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贷:应收账款1170 借:库存商品8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成本850 由于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销售退回,故不调整应交所得税。 (5)综合结转上述各业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并调整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912.31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912.31 借:盈余公积191.23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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