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其虚拟性质,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允许公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自由参与。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其虚拟性质,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允许公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自由参与。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
①比特币具有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职能
②比特币可用于交换,属于商品
③比特币具有虚拟性质,没有价值
④比特币不是国家发行并强制使用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②④: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其虚拟性质,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允许公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自由参与。由此可以看出,比特币不是国家发行并强制使用的,比特币可用于交换,属于商品,②④符合题意。
①:比特币不是法定的货币,不具有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职能,①说法错误。
③:比特币具有虚拟性质,但作为商品具有价值,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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