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4日15时许,某小区业主杨女士行走至北门附近时,突然遭人殴打,值班保安员目睹了整个过程,但由于未了解双方是何种关系,故未上前制止。第二天,杨女士找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其赔礼道歉

所属学校: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物业管理师考试 2024-10-31 09:39:49 物业管理师考试

2011年10月24日15时许,某小区业主杨女士行走至北门附近时,突然遭人殴打,值班保安员目睹了整个过程,但由于未了解双方是何种关系,故未上前制止。第二天,杨女士找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杨女士被殴打属私人恩怨,与其无关。杨女士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未果,遂以自己遭殴打时,小区保安员没有及时阻拦,没有尽到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管理义务为由,将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共计2000元。针对本案例,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哪些方面的管理?

【答案】

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小区内的公共安全防范管理,重点是出入管理,安防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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