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王平(中国公民)2008年3月工资收入8000元,另有5项收入: (1)获得某企业支付的不竞争款项200000元; (2)一次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费40000元,同时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

所属学校: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注册会计师考试 2024-11-13 08:42:30 注册会计师考试

高级工程师王平(中国公民)2008年3月工资收入8000元,另有5项收入: (1)获得某企业支付的不竞争款项200000元; (2)一次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费40000元,同时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局向希望工程捐赠; (3)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其中国债利息2000元,单位集资利息3000元; (4)取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科技奖20000元; (5)将2006年研发的一项技术的使用权进行转让,取得收入3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3月份不竞争款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3月份工程设计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3月份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3月份政府颁发科技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3月份转让技术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不竞争款项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20%=40000(元) (2)建筑工程设计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① 未考虑捐赠因素时,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② 考虑捐赠因素时,可以扣除的捐赠限额=32000×30%=9600(元),小于实际的捐赠额,那么只能在税前扣除9600,所以应纳税所得额=32000- 9600=22400(元) ③ 设计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2400×30%-2000=4720(元) (3)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① 国债利息收入2000元免税。 ② 集资利息收入应纳税额=3000×20%=600(元) 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00元。 (4)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奖20000元免税。 (5)转让技术使用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30000×(1-20%)× 20%=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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