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2008年取得以下所得: (1)每月取得工资6000元,12月取得年终奖25000元; (2)假定6月4日将拥有的48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每股行权价

所属学校: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注册会计师考试 2024-08-06 08:56:00 注册会计师考试

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2008年取得以下所得: (1)每月取得工资6000元,12月取得年终奖25000元; (2)假定6月4日将拥有的48000股股票期权行权,每股行权价10元(当日市场收盘价14元),该个人取得来源于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为12个月; (3)从A国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折合人民币40000元,还从A国获得税前稿酬20000元人民币,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境外已纳税款折合人民币8000元; (4)2008年取得2006年5月份存入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3500元,其中2007年8月15日前的利息为1900元,2008年10月9日后的利息为250元; (5)1~12月份,与4个朋友合伙经营的建材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所得额为40万元,在各合伙者中平均分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李某3月至12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2)计算李某的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3)计算李某行使股票期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4)计算李某境外所得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额; (5)计算李某利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6)计算李某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6000-2000)×15%-125]×10=4750(元) =4750+3625=8375(元) (2)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12=2083.33(元) 确定的适用税率是15%,速算扣除数125。 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25000×15%-125=3625(元) (3)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48000×(14-10)÷12)×20%-375]×12=33900(元)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境内抵免限额 =40000×(1-20%)×20%=6400(元) 稿酬所得境内抵免限额 =20000×(1-20%)×20%×(1-30%)=2240(元) 境外已纳税款的抵免限额 =6400+2240=8640(元) 应补缴个人所得税额=8640-8000=640(元) (5)自2007年8月15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20%调减为5%。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存款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1900×20%+(3500-1900-250)×5%=447.5(元) (6)李某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00÷5×35%-6750=2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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