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A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 2007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
某大型A国有控股企业,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 2007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 2007年12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 (3) 2008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3)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1)不符合。①出纳工作人员不得兼管会计工作;②会计人员交接需要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2)属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受《刑法》处罚,不构成犯罪的进行行政处罚。 (3)应该。因为公司负责人、法人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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