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4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为0,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
甲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均为4000万元,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为0,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与所得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甲公司2010年发生广告费支出5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甲公司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2500万元。=300 375 2011年发生广告费支出200万元,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甲公司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2500万元。3000 税法规定,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税前结转扣除。 (2)甲公司对其所销售产品均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甲公司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10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1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2010年没有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 2011年,甲公司实际发生产品保修费用支出50万元,因产品保修承诺在2011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125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税法规定,产品保修费用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3)甲公司2009年12月12日购入一台管理用设备,取得时成本为2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税法采用5年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相同。 2011年年末,因该设备出现减值迹象,对该项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发现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1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与预计净残值没有发生变化。 (4)2010年购入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成本为250万元,2010年年末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325万元,2011年年末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285万元。 要求: (1)计算2010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2)计算2011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2011年 ①计算2011年的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4000-(500-2500×15%)+(125-50)+[10-(200/5-200/10)]=3940(万元); 应交所得税=3940×25%=985(万元)。 ②计算2011年递延所得税: 事项(1),因2011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为200万元,而税前允许扣除限额为2500×15%=375(万元),差额为175万元,所以2010年发生的但当年尚未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支出125万元(500-2500×15%)可以在2011年全部税前扣除,所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为0; 事项(2),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100-50+125=175(万元),计税基础为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为175万元; 事项(3),计提减值准备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00-200/10×2=160(万元),所以应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5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5×2=12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150-120=30(万元)。 事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85万元,计税基础为25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285-250=3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0-31.25)+[(175-100)×25%]=-31.25+18.75=-12.5(万元)(贷方);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30-20)×25%]+[(35-75)×25%]=2.5-10=-7.5(万元) ③计算2011年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985+(12.5+2.5)=1000(万元)。 ④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
【答案】(1)2010年 ①计算2010年的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4000+(500-2500×15%)+100-(200/5-200/10)=4205(万元); 应交所得税=4205×25%=1051.25(万元)。 ②计算2010年递延所得税: 事项(1),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2500×15%=125(万元); 事项(2),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100万元; 事项(3),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00-200/10=18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5=160(万元),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80-160=20(万元); 事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25万元,计税基础为250万元,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25-250=75(万元);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25×25%+100×25%=31.25+25=56.25(万元);应确认的递延所得所得税负债=20×25%+75×25%=5+18.75=23.75(万元)。 ③计算2010年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1051.25+(-56.25+5)=1000(万元)。 ④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25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8.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51.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75 (2)2011年 ①计算2011年的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4000-(500-2500×15%)+(125-50)+[10-(200/5-200/10)]=3940(万元); 应交所得税=3940×25%=985(万元)。 ②计算2011年递延所得税: 事项(1),因2011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为200万元,而税前允许扣除限额为2500×15%=375(万元),差额为175万元,所以2010年发生的但当年尚未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支出125万元(500-2500×15%)可以在2011年全部税前扣除,所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为0; 事项(2),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100-50+125=175(万元),计税基础为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为175万元; 事项(3),计提减值准备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00-200/10×2=160(万元),所以应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5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5×2=12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150-120=30(万元)。 事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85万元,计税基础为250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285-250=3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发生额=(0-31.25)+[(175-100)×25%]=-31.25+18.75=-12.5(万元)(贷方);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30-20)×25%]+[(35-75)×25%]=2.5-10=-7.5(万元) ③计算2011年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985+(12.5+2.5)=1000(万元)。 ④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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