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某受聘于一家财务投资公司,每月领取税后工资2600元。2008年6月30日,任职8年的严某与公司解除了聘用合同,取得了一次性补偿金80000元(该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0元)。200
严某受聘于一家财务投资公司,每月领取税后工资2600元。2008年6月30日,任职8年的严某与公司解除了聘用合同,取得了一次性补偿金80000元(该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0元)。2008年在7~12月严某又取得以下收入: 0- (1)下半年取得财务咨询报酬50000元,将其中6000元、1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分别捐赠给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地区; (2)7月1日~12月31日将自有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给个人居住,月租金2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3)7月20日严某购入某企业债券30000份,每份的买入价格4.3元,支付有关税费645元,12月20日转让其中的15000份,每份转让价格5.1元,转让时支付有关税费383元; (4)2008年与一家证券交易所签订期限为6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约定严某每月为该交易所的股民讲课四次,每次报酬8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在财务公司任职时1-6月份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取得的一次性补偿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提供财务咨询的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7~12月的租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转让企业债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取得讲课报酬总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1)在财务公司任职时1~2月份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600-1600-25)÷(1-10%)×10%-25]×2=166.67(元) 3~6月份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600-2000-25)÷(1-10%)×10%-25]×4=155.56(元) 共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66.67+155.56=322.23(元) (2)(80000-20000×3)÷8=2500(元) 取得的一次性补偿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2000)×5%]×8=200(元) (3)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可以全额扣除,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应计算扣除限额。 扣除限额=50000×(1-20%)×30%=12000(元),实际捐赠10000元,可以全额扣除。 提供财务咨询的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0×(1-20%)-10000-6000]×30%-2000 =5200(元) (4)7~12月的租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10%×6=720(元) (5)转让企业债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5.10-4.30)-383-645×50%]×20%=2258.90(元) (6)取得讲课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4-800)×20%×6=2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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